2015年11月27日由甘肃盛世飞天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武威普康酒业销售有限公司签订了【“盛世普康 大爱武酒”2016甘肃“福满陇原”春节联欢晚会赞助合同】,合同约定“武威普康酒业销售有限公司为2016年“福满陇原”甘肃省春节联欢晚会独家冠名商,赞助费为260万元”,2015年12月3日,武威普康酒业向甘肃盛世飞天文化公司预付35万元广告费(尾款至今未付)。
为配合武威普康酒业完成400万元酒的销售任务,春晚制作了年货大礼包,并约定:为便于甲方(普康酒业)监督发放,大礼包可在甲方指定地点包装,由甲方统一配送。因此,2015年11月27日,由盛世飞天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陈石秋伪造公司公章和嘉峪关凯悦兴利商贸公司签订了一份“年货大礼包”提供金丝猴奶糖的合作协议书,并由嘉峪关凯悦兴利商贸公司董事长管兴利将货直接送至普康集团。
凉州区法院一审认定的“2016年1月29日,被上诉人嘉峪关凯悦兴利商贸有限公司将6298袋价值141705元的金丝猴奶糖送至甘肃普康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甘肃普康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出具一张收条”的事实。
时至今日,官司打了几年,盛世飞天文化公司不仅没要来武威普康酒业的剩余200多万的广告费,还倒为其背负了几家公司上百万的货款和广告费。
事以至此,我就是想问一下法官大人:
①伪造公章的陈石秋没任何责任吗?盛世飞天公司在一审开庭时出示的公司原公章和签订合同上盖的公章,除了公司名称像,其他的和公司原公章相差甚远,为什么笔录上写的让我申请鉴定,庭下有告诉我不用做了,还认定合同有效,而且还不追究伪造公章人的责任。
②同样的一张收条上,也有武威普康酒业数人的签字并收了人家的货,为什么不让他们做笔迹鉴定,就判定与他们无关?为什么普康的人说的话,签的字不需要证实和鉴定,他们说啥法官都信。
③武威普康酒业和盛世飞天公司签订了260万的赞助合同,只付了35万,无论何种理由,剩余的225万未付,凉州区法院还倒判给甘肃盛世飞天文化公司替武威普康酒业支付他欠别人年货大礼包的货款?(260万的赞助广告费,武威普康预付了35万,但他有欠了其他3家公司40万左右的货款,让盛世飞天公司付?这是想赖掉260万,还想倒赚点吗?是个上过小学的都会算这个账吧)。
④凉州区法院的法官,为啥仅凭一张20万的收条,就判定说是按我公司的意愿,让普康酒业把款转给了甘肃电视台?对于普康酒业说的盛世飞天公司的这个“意愿”又有何凭证?
⑤大礼包的货款与这260万的赞助广告费有什么关糸吗?武威普康酒业为了他的利益不受损失,控制春晚年货大礼包的包装和销售,年货大礼包的货直接有武威普康酒业控制,甘肃盛世飞天公司压根就没经过手,货款却由盛世飞天公司来付?请法官大人给个合情合理的解释,我觉着这于情于理都不符合正常逻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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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可气的是,从发了这篇反映信后,法院法官到院长都找我删帖,说删了后给我处理,结果就是个骗局!
如果,大家都觉着是我错了,我就认了。
如果,还有人觉着我还有一点理,
就请帮我转发一下。
谢谢了!!!
如果法律不能伸张正义,只是沦为有权有势者手中的玩具,那我就用自己的方式,彰显正义。––叶雨
——《重生之军门商女》